3)第082章 谶歌(一)_小爷不是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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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迅霆给他一个防风打火机,就能乐翻了天。

  气氛有些尴尬,柯迅霆还要说什么,柯晴雯在一旁说:“不就是蟹黄嘛,我给弄。”她麻利地拿了一个螃蟹,揭开盖子,递给柯迅霆。

  柯迅霆把螃蟹放在碗里,看着饱满的蟹黄,已经没有了要吃的欲|望。

  “迅霆,倒是吃啊,看看合口味不?再加点姜醋?”

  柯迅霆没有回答她,皱着眉站起来,到电视前面,拿过光碟本,在里面找了一张,等前面一个人唱完,他把机器打开换碟,然后选歌,是一首刘德华的《忘情水》:“曾经年少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行遍千山和万水,一路走来不能回……”

  他已经过了变声期,声音圆润清晰,很是好听,而且身材修长,雪白的毛衣,配上修身的牛仔裤,细腰长腿,半闭着眼睛,唱的十分投入,竟然长出了有点诱人的抑郁气质。

  所有人都停止说话,听他唱歌,直到最后一句:“就算我会喝醉,就算我会心碎,不会看见我流泪。”

  大家爆起了十分热烈的掌声,王森林把手指伸进嘴里打口哨,柯凌霄站起来鼓掌,大声喊着:“迅霆哥,再来一个!”

  柯迅霆并不作回应,大步流星走到景云松旁边,把麦克风递过去。

  景云松敏锐地感知到对方今天有点针对自己,但他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来到柯家好几年,他跟这位大堂兄没说过一句话,有点不好拿捏分寸,转头看向柯暮霭。

  柯暮霭把话筒接过去:“我先唱一个吧,然后松松再唱。”他去光碟本里翻了一张,选的是一首《追求》,是现在大街小巷都十分流行的歌曲,“给我一个理由,让我去追求,让我一次喝个够。都说那爱情美呀,我却无所谓,我为,爱情,流过太多的泪,只好现在才能找回……”

  他嗓音清亮,唱得也十分投入,而且调子很优美,大家听得也挺入神。

  “唱这歌,得喝酒才应景。”柯迅霆端着一杯啤酒过来。

  柯暮霭看着他,四目相对片刻,柯暮霭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接着唱:“端起爱情的酒,疯狂有滋味,一杯,一杯,我也不会醉……”

  唱到一半,他抄起一瓶打开的啤酒,举起来对嘴咕嘟嘟喝起来。

  “木木!木木!”景云松和郭镇东都过来,“别这么喝。”说着要把酒瓶挪开。

  柯暮霭却不肯撒手,摇了摇头让他们别抢,把那酒一口气喝干,最后把空瓶倒转过来,只流出点沫子,同学那桌齐声鼓掌,比方才声音更大:“是爷们!纯爷们!纯的!”

  柯暮霭满脸通红,端起话筒继续唱第二段:“端起爱情的酒,疯狂有滋味,一杯,一杯,我也不会醉,满脸都是爱情的泪……嗝!”他打了个嗝,“洁白无垠,散发青春的光辉,这样的男孩真让我陶醉……都说那爱情美呀,我却无所谓……”

  他看着景云松唱,他今年才十二岁,这里的有都是一群孩子,谁也没有往别处想,都只以为他一时兴起,临时该词玩笑,只有柯迅霆看向他们俩的目光里闪烁起不明意味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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