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1_扔了妹妹所有耽美本子和漫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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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给了同样公事公办的贺兰棠面前。

  贺兰棠看了郑之南递上来的资料,还有这款办公软件的方便之处,挑起了眉。

  “这是你设计出来的?”

  “是公司里的员工们一起合作开发出来的。”

  “没有你这个领头人出力我是不信的。”

  “谢谢夸奖。”郑之南没有多说什么,这种场合,没必要一直说谁的功劳大,他已经表达了是公司员工们的努力就够了。

  “想要不计前嫌和你合作,似乎有点费力。”贺兰棠放下手中的文件,语气淡淡地,不包含任何情绪的对郑之南说自己有情绪。

  郑之南说:“那要怎样,贺兰总才会不计前嫌,放下心结呢?”他以为顶多是多请他吃几次饭,他能感觉出来,贺兰棠还是想和他多来几次接触的,目的大概就是想找回场子,毕竟之前在他这里吃了暗亏,是个人都得呕死了。

  结果贺兰棠很不走寻常路,操作非常骚。

  他说:“我回国不久,现在一个人住,缺个保姆。”

  郑之南说:“我大概没空。”

  “也就周末过来做做家务,给我做几顿早餐就行。”

  “周六那一天的话,可以。”其他时间免谈。

  本来贺兰棠是像让周末两天都来的,但郑之南语气强硬地说就周六,似乎不同意就散伙,为了达到自己找回面子,顺便“羞辱”一番郑之南,其实只要目的达到就行了,多一天少一天没什么。

  这样想的贺兰棠拿起钢笔,一边签字一边说:“那就周六,不过早上过来,到下午五点半才能离开。”

  “多久?”

  “三个月”说完这句,贺兰棠说,“其实也不久,一个月也就来四次,三个月才12次。”

  郑之南犹疑了一下,但想了想刚好可以借此机会,试试贺兰棠是不是攻略对象,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答应了条件后,合同进行的特别顺利,几乎是上午来的公司,下午就搞定所有需要签字的东西了,合同也只是让公司里的律师检查了一遍,修改了一些小条款,就签了!

  顺利拿下合同的郑之南则在想着俏俏周六那天要怎么办。

  其实他没打算完全待在贺兰棠身边那么久,等到发现贺兰棠不是攻略对象他就会直接撤退,反正合同已经签了,他赖掉做保姆的事儿,贺兰棠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原主可能比较信守诺言,但他郑之南则没这么墨守成规,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对他来说都是浪费时间。

  完全没有心理负担的郑之南已经想好,让邻居的崔姐帮忙看一天孩子,崔姐跟吴宴那边的那个邻居阿姨一样,帮邻居临时看看孩子,不过也是人数不多,最多一次也就带4个。

  平时则基本上就一两个家里实在忙得抽不开身的人会让崔姐帮忙看一下,也是发红包意思意思。

  崔姐不是正式看孩子的,没有敲定固定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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